2025年新规已实施:许可等级由五级压减为三级,旧证已按新标准统一换发
根据国家发改委 2025年第30号令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办法》(2025年7月1日起施行),许可等级由原有的五级压减为三级。配套文件:国能发资质〔2025〕44号。
| 新标准 | 对应原标准 | 典型适用范围 |
|---|---|---|
| 一级 | 原一级 | 所有电压等级 |
| 二级 | 原二级、原三级 | 220千伏以下(含) |
| 三级 | 原四级、原五级 | 35千伏以下(含) |
注:实际系统口径中保留了"二级(110千伏以下)""三级(10千伏以下)"等细分标注,申报时以受理窗口出具的等级认定为准。
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5人
不少于 10人,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 5人
占总资产比例不低于 15%
四级已并入三级,需确认换发后的实际等级与附载的许可范围,不能套用旧认知。
还看专业匹配(电力相关)与证书有效性(高压电工证须在有效期内)。
存量证已统一换发;但新办、升级、延续均须按新标准执行。
以电子证照上新核定的许可范围为准,承接项目前务必核对,避免超范围经营。